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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 多项指标全国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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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 多项指标全国领先

西藏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 多项指标全国领先

中新网拉萨6月(yuè)5日电 (记者 江飞波)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shēngtàihuánjìng)(shēngtàihuánjìng)厅5日公布《2024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监测表明,全区生态环境质量(zhìliàng)状况总体保持稳定,西藏仍然是世界上生态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tīng)党组(dǎngzǔ)成员、副厅长税(shuì)艳萍介绍,2024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整体(zhěngtǐ)保持优良,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9.7%,细(xì)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₂)、二氧化氮(èryǎnghuàdàn)(NO₂)年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达到一级标准;臭氧(O₃)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达到二级标准。 资料图为从拉萨南山远眺布达拉宫及拉萨河风光。江飞波 摄(shè)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拉萨市环境空气质量(kōngqìzhìliàng)(kōngqìzhìliàng)达到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例为99.5%,在全国(quánguó)168个重点(zhòngdiǎn)城市中排名第(dì)1位。日喀则市、山南市、林芝市、昌都市、那曲市和阿里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在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分别为第18名、第12名、第1名、第7名、第84名、第8名。珠穆朗玛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在优良状态,达到一级(yījí)标准。 水环境方面,2024年,西藏主要江河、湖泊水质整体保持(bǎochí)优良(yōuliáng),达到国家规定相应水域的环境质量标准(zhìliàngbiāozhǔn)。澜沧江、金沙江、雅鲁藏布江、怒江(nùjiāng)干流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拉萨河、年楚河、尼洋河等流经重要城镇的河流水质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 土壤环境方面,2024年,西藏全区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重点风险监控点位各污染物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zhìliàng)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guǎnkòng)标准(试行(shìxíng))》风险管制值,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处于安全水平;此外(wài),全区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除拉萨市、昌都市外,其他市地各类(gèlèi)功能区昼间、夜间达标率均为100%。 公报还介绍,2024年,西藏自治区冰川保护(bǎohù)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法规相继出台实施。完成营造林106万亩,修复治理退化草原600万亩和沙化土地102万亩。全区(quánqū)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连续两年保持优秀。清洁(qīngjié)能源电力装机占比达到96%。纳木错、尼洋河成功入选(rùxuǎn)全国美丽(měilì)河湖优秀案例。全面推进美丽西藏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取得(qǔde)了明显成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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